兰州交通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专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兰州交通大学;英文名称:Lanzhou Jiaotong University;部标代码:10732;上级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主校区:普通本科生)、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166号(分校区:高职(专科)生)。
第三条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双共建高校,西班牙塞维利亚大学孔子学院授权建设单位,教育部批准的天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对口支援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入选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中西部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生示范基地,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全面 ……此处隐藏951个字……0元/人▪学年。本科学生住宿标准:南苑、北苑学生公寓,六人间:900元/人▪学年,四人间:1200元/人▪学年;桃海学生公寓,三至四人间:1350元/人▪学年,二人间:1400元/人▪学年,六至七人间:1050元/人▪学年;东方学生公寓,四人间:1400元/人▪学年。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有色盲、色弱的考生,请谨慎报考我校环工类、化工类、生物类及轨道交通类相关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对于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立了多种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第二十条 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本科及高职(专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学校名称为“兰州交通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兰州交通大学网址:https://www.lzjtu.edu.cn/;学校本专科招生网:https://zsb.lzjt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931-4938051,4938001;传真:0931-4938051;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88号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30070。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则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公告: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