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符合《关于做好2023年崇川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并实际居住在南通市崇川小学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
施教区范围
施教区:通富路以东—运河以南—东快速干道以西—通甲河以北。
代招区域:东快速干道以东—运河以南—观音山和通州交界处以西—通甲河以北。
报名方法
1.网上申报:
电脑登录网址:
http://xsbm.ntccjy.com/bm/xxindex
网上预报名填报时间:
6月1日到 6月20日。
注 意 事 项
(1)网上预报名时,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的填写要求,对照原件上的信息在线填报,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规范。
(2)现场确认前,请打印《新生入学报名表》,并确认签字,在规定的时段内(详见《新生入学报名表》),带好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如果家长不具备网上申报或打印条件,可于7月2-3日到学校传达室现场申报、预约现场确认时间。
2.现场确认:
地点:南通市崇川小学(国胜路199号)时间:7月2日(周日)~7月3日(周一)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特别说明:
< ……此处隐藏300个字……认需带证件1.新生入学报名表(打印好,并确认签好字);
2.户口簿;
3.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购房契税发票;
4.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的,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的,入学儿童必须与法定监护人(父母中至少一人)、或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中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名下无其他住房的证明(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
5.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拆迁协议(需加盖街道公章、提供拆迁评估报告)按原址安排入学(须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
6.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入学的,还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结婚证)。
7.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
提醒:
1. 除特别说明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的,其他均只需提供原件。
2. 出具的无房证明一般需在到学校现场确认前的一个月内。
敬请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的监护人,根据以上要求整理好相关证件原件,根据新生入学申报平台预约的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无需提前排队。
咨询方式
1.关注“南通市崇川小学”微信公众号,在下方留言。
2.工作日可电话咨询:
55016699、18851311108
咨询时间段: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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