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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时间:2024-05-30 06:58:12
泰州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时间与地点

泰州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日9:00—17:00,确认地点为各市(区)教育局招办(普教科)(海陵区、市直学校、医药高新区考生确认地点:海陵区教育局普教科)。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泰州市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征求平行志愿计划》。

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 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考生(含普高国际班)总分不得低

于本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519.5分,姜堰区545.5分,兴化市473分,靖江市537分,泰兴市495分),地理、生物等级须达C级及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各项须达合格等级。

2.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次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3.为保证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应先填写志愿表(见附件),核对无误后再由市(区)教育局招办(普教科)录入计算机。

4.考生志愿填报后,须履行签字确认手续,未经签字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5.征求志愿录取工作于7月2日上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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