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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南宁良庆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时间:2024-05-31 17:22:15
2021年上半年南宁良庆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城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南宁市良庆区户籍;

(二)持有南宁市良庆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持南宁市良庆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城区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南宁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居住在我城区,也可申请认定;

(四)驻南宁市良庆区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良庆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根据广西实际,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 ……此处隐藏2090个字……>(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2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关于认定结果和领证事宜,申请人可在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专栏查询(http://www.liangqing.gov.cn/jyj/)。

(五)颁发证书

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可同时上网查询有关领证事宜。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须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五、其他

(一)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要严格按照我城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错时错峰到现场确认点提交材料。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三)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和告知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服,均属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认定机构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

申请人在认定中如有疑问请拨打认定受理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4501877。

附件: 

《2021年上半年南宁良庆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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