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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盐城市大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时间:2023-07-13 16:43:21
2021年盐城市大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2021大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原则

1.坚持政府办学为主的原则。全区各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法定责任,严格按施教区进行招生,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公办学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要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少年、流动留守儿童少年等的入学情况,切实履行政府办学义务。

2.坚持“划区免试”入学的原则。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实行按施教区免试入学。坚持按户口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学生户口随父母的原则,认定适龄儿童少年所在施教区。

3.坚持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原则。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学校要以综合素质为主要指标对学生进行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坚持外来人员子女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原则。随务工、经商父母进入我区的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办学校的生源情况统筹安排就读,确保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

5.坚持按计划招生的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严格按照经区教育局审定下达的意向性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未经同意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招收的新生,一律不得取得学籍。造成不良后果的,招生学校承担全部责任。

二、招生对象

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我区小学一年级招收 ……此处隐藏2159个字……方面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学校招生工作实行校长“一把手”负责制,暑期招生期间,各校要明确专人值班,做好招生接待、咨询、转学手续办理等工作。要树立服务意识,相关事宜要一次性告知清楚,避免学生家长来回奔波,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区教育局将逐步开发建设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建立招生入学信息发布与预警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各学校也要通过宣传橱窗、公示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本校招生入学相关信息,畅通信息知晓渠道,确保招生信息公开透明。

各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笔试、面试(谈)、评测,不得将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者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编班的依据,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快慢班、强化班、实验班等,新生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控制班额,条件允许的学校可推行小班化教学。

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招生计划、班额及学生学籍由区教育局扎口管理。各学校要切实推进“阳光招生”,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1〕1号)文件精神,严肃招生纪律,严格问责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区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对在招生工作中严重违规、违纪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其责任人,将予以严肃查处。

本意见的解释权在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21年盐城市大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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