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服务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
(一)文江路、标营路、定罗路企事业单位
1.文江路:标营派出所宿舍、农机监理站、文江路2-1号(电业旧宿舍)、城镇二中、城镇财政所、城镇六小、城镇二小、原机耕队、原农机校、原罐头厂、原栲胶厂
2.标营路:粮油公司、林业局宿舍、原武鸣食品公司、原绿化园林所、兽医站、原蚕种站、原鱼种场
3.定罗路:交警事故处理中心、原轧钢厂、农机推广站、农资公司、原武鸣长途线路局、定罗路6号(农机厂)、新兽医站)、(原武宁塑料厂宿舍)、(水厂加压站)、(原武宁塑料厂)、(原园艺场)。
(二)城南片商住小区
万隆国际小区、标营一品、标营粮油市场、金福名城、新城花园。
二、部分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人员子女。
三、部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中心城区学校招生对象需年满6岁半(即2014年2月28日前出生),其他条件不具备的学校可视本辖区内生源情况,报经城区教育局同意后,可将入学年限推迟至7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