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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3-07-13 16:44:30
江苏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公告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单位: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19年12月我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中确定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保安员、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三个职业的两次统一鉴定时间,调整到2020年8月和10月。具体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保安员、劳动关系协调员。

二、鉴定日期

2020年8月22-23日和10月17-18日。

三、鉴定申报

2020年8月统一鉴定申报已结束,10月份统一鉴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8月25日-9月20日

资格审核时间:9月14-25日

网报考生交费截止时间:9月27日

网上报名端口:http://120.26.132.5:8110/ostaoa

各市要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考前须审核考生报名资格,不得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

根据人社部统一要求,自2021年起,我厅不再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保安员、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三个职业的全省统一鉴定,10月份统一鉴定结束后,不再受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保安员等三个职业的新生报名和补考。

四、鉴定时间及考试方式

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 2020年8月、10月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各科目全部为纸笔作答考试方式。

五、其他事项

(一)严格落实防控要求,确保考试安全。各市应按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防控举措,制订防疫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到人。统一鉴定考点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场消毒、体温检测、防控登记等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安全。各市参照《统一鉴定考点防控工作检查表》(附件1)落实好考点防控工作。

(二)严格考点入场管控,考生实行“苏康码+测温+戴口罩”方式入场。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参加统一鉴定的考生须填写《2020年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附件2),于考点入场时交现场工作人员,鉴定考核期间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确保考场环境安全。

(三)由于统一鉴定时间调整,已报名考生如无法参加全省统一鉴定需申请退费的,请联系报名所在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交退费申请,8月统一鉴定退费受理时间截至2020年7月27日下午17时,10月统一鉴定退费受理时间截至2020年9月27日下午17时,各市鉴定中心要做好服务工作,将相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位考生。

(四)考试期间,各省辖市中心要安排专人值班,设置值班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确保考试过程中信息的上传下达,及时解决统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25-83266173,统考当日值班电话025-83271779。

(五)下半年全省社会化高级技师统一鉴定参照执行,鉴定职业、鉴定安排见《2020年全省社会化高级技师鉴定公告》。

附件:

1.统一鉴定考点防控工作检查表.docx

2.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docx

3.考点工作要求.docx

4.考生须知(新)-以此为准.docx

5.答题卡使用说明.docx

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0年7月6日

《江苏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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