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初中报名材料:
本市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且房产登记地址在南宁市江南区辖区内,不含乡镇);
3.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江南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江南区辖区内(不含乡镇)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5.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
报名流程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6月11日-18日24:00止 | 爱南宁APP网络报名,预约现场审核时间 |
6月15日-19日18:00止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 按照网络填报信息成功后预约的现场审核时间,到现场审核原件材料;领取新生入学登记表,家长确认无误后签字交回。 |
7月9日下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 凭学生本人户口簿及家长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地点领取报名联系卡(即AB卡) |
7月11日-12日 | 按AB卡指定的初中临时报名点报名 |
7月18日-19日 | 到指定的初中临时报名点领取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