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黄海明珠大学生奖学金(试行)详情:
一、奖学金概况:
黄海明珠大学生奖学金由盐城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为高校最高等次奖学金,原则上每年安排600万元,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所需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
二、名额分配:
“黄海明珠大学生奖学金”名额原则上不超过高校各学段毕业年级学生数的2%,总量不超过450名。具体分配名额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高校类别、办校层次、在校本专科人数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名额时,适当向契合我市主导产业、特色农业等专业学生倾斜;驻盐高校与我市有正式合作协议的学院原则上每年按学生数的10%安排名额,但每个学院不超过10个名额(包含在每年450个名额内,但不占所属学校应安排名额)。
三、注意事项:
参与“黄海明珠大学生奖学金”评审的学生可在同年度内申报其他类别奖助学金,但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仅可获得一次“黄海明珠大学生奖学金”,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则不再具备参评资格。服满兵役回校的学生其修业年限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