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配套幼儿园:
1.招生对象
(1)家庭住址(《房屋所有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在经开区范围内。
(2)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业主户籍放宽至南宁市外。
2.录取顺序
(1)通过南宁市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烈士和驻邕部队军人的直系子女。
(2)经开区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3)本小区“房户一致”适龄幼儿,即幼儿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
(4)本小区房产经开区户籍业主适龄幼儿。
(5)经开区户籍父母在南宁市内无房产,与本小区房产的直系祖辈同住的适龄幼儿,即“三代同堂”幼儿。
(6)本小区房产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
(7)经开区户籍且在经开区有房产(非本小区)业主适龄幼儿。
(8)本小区房产南宁市外户籍适龄幼儿。
非小区配套幼儿园:
面向身体健康且父母具有经开区房产的经开区户籍适龄幼儿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