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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宁兴宁区小学招生简章(南宁市兴宁区小学地段划分2020)

时间:2023-07-13 16:49:19
2020年南宁兴宁区小学招生简章(南宁市兴宁区小学地段划分2020)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双方持有效的兴宁区各派出所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随父母在兴宁区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除中、重度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送教上门或随班就读外,轻度适龄残疾儿童都应随班就读。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入学原则及报名材料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基本原则

南宁市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2.报名材料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或父母结婚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因城市建设需要被拆迁的南宁市城区(不含乡镇)常住户籍适龄儿童,按兴宁区回迁住房住址或实际租房住址就近入学(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有效)。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安置协议、城区(开发区)拆迁部门的有关证明和现住地社区居委会(单位)证明,到服务地段的兴宁区公办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此处隐藏2931个字……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三)所有家长签订诚信承诺,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无房户家庭另需签订无房承诺书。对提供虚假证件,掩盖家庭房产真相,留级重读报名等情况,兴宁区教育局将取消分配资格。

(四)兴宁区教育局委托各公办学校接收、汇总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材料,由兴宁区教育局负责核验及统筹安置。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1日、7月12日(星期六、星期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各公办小学可根据招生实际情况、疫情防控需要,本着方便家长的原则对报名时间进行合理优化和调整。

(二)报名地点

在兴宁区居住地所属服务路段的公办学校。

六、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

(一)7月25日-7月26日,各小学将核准后的本市户籍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家长持户口簿领取);同时公布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名单。

(二)7月30日-7月31日,各小学公布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学校,其家长持户口簿到录取学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七、兴宁区教育局地址和招生联系电话兴宁区教育局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固定电话:0771--3295150、3290957

2020年一年级新生报名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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