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 童)。
(二)父母双方在经开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在经开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入学原则
(一)南宁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
(一)南宁市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如出生证或结婚证等)。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无房产家庭按户籍登记地址报名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如出生证或结婚证等)。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的《居住证》。
< ……此处隐藏324个字……学(国凯大道国凯三支路)集中报名点报名;房产在友谊路以西片区,户口在南宁市外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南宁市金阳路小学(金阳路9号)集中报名点报名;无房产在南宁市内,户口在南宁市以外,居住在友谊路以西片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八桂绿城小学集中报名点报名。(注:吴圩片区、高岭村、罗村、居仁村、新联村、古思村、苏盆村、华联村、群益园艺场社区可参照小学招生服务地段到相应的学校提交报名材料。)(三)发放录取通知书
2021年7月24日、7月25日,各小学将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文体教育局将一次性统筹协调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序入学。
(二)家长需签订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学生有留级重读等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将视为自动放弃新生入学资格。造成不良后果自行负责,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家长不必亲自到相关部门开具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由文体教育局统一联系相关部门核实家庭房产情况。
(四)请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按报名时间到相应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间安排两天,时间充裕,不必提前排队,报名的先后与入学与否无关。
(五)招生过程中,文体教育局及学校均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招生,如发现有单位或个人以招生名义收取费用,请及时向文体教育局纪检科举报,联系电话0771-4950507。
七、经开区文体教育局及辖区小学学校招生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