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一)已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学生(含适龄残疾学生)。
(二)父母双方在经开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已完成小学教育随父母在经开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入学原则
(一)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学生(含适龄残疾学生)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
(一)南宁市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如出生证或结婚证等)。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无房产家庭按户籍登记地址报名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如出生证或结婚证等)。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此处隐藏623个字……宁市江南区明阳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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