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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宁市兴宁区小学报名流程(南宁市兴宁区2020年小学招生)

时间:2023-07-13 16:50:57
2020年南宁市兴宁区小学报名流程(南宁市兴宁区2020年小学招生)

  2020年一年级新生报名流程:

招生报名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双方持有效的兴宁区各派出所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随父母在兴宁区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除中、重度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送教上门或随班就读外,轻度适龄残疾儿童都应随班就读。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报名材料: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或父母结婚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

因城市建设需要被拆迁的南宁市城区(不含乡镇)常住户籍适龄儿童,按兴宁区回迁住房住址或实际租房住址就近入学(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有效)。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安置协议、城区(开发区)拆迁部门的有关证明和现住地社区居委会(单位)证明,到服务地段的兴宁区公办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所有材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统一A4纸)。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或父母结婚证)。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有效的兴宁区各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兴宁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所有材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统一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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