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关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内地班、定向生、保送生等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二)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300;江苏省标代码:1106(普通类)、1606(中外合作办学类);其他省标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当年公布为准。(三)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四)学校层次:全国重点本科、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五)办学类型:普通、公办(六)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七)学制:四年(八)就业创业:学校2019年本科生高质量就业率达97.97%、升学率达35.11%,学校连续七次被评为“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入选“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国家级众创空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荣获“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此处隐藏3417个字……专业6800元,农学类专业2500元,省优势学科专业6050元(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 学年。
第三十六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按照江苏省发改委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按不同的宿舍标准分为每学年人民币800元、1200元、1500元,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三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包括多层次、各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八条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邮政编码:210044,招生咨询电话:025-58731378,招生传真:025-58731333,电子信箱:zsb@nuist.edu.cn,招生咨询QQ群:771087446,招生办官方微信:nxdzsb,招生办小程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学校官方微信:nuist1960,招生监督电话:025-58731002,招生监督邮箱:jiwei@nuist.edu.cn,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nuist.edu.cn/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四十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