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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报销待遇

时间:2023-07-13 16:34:54
茂名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报销待遇

茂名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共24种,不设起付线,参保人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可享受相应报销待遇。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因门诊特定病种在本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

注:白血病(放、化疗)、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透析治疗)等不设最高支付限额,病种限在定点医院门诊就诊才能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因门诊特定病种(除不设最高支付限额的3种病种)在本市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按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

(三)参保人因门诊特定病种在本市外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诊或购药的,支付标准参照本市外住院相应支付比例执行。

城乡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及最高支付限额↓


  补充说明:参保人如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门诊特定病种的[备注:白内障(门诊手术)、泌尿系结石(门诊体外碎石)和不设最高支付限额病种除外]参保人取较高病种的年度支付限额标准并增加1200/年。

《茂名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报销待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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