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营造清新、洁净、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和氛围,减少我市环境污染,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我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办婚庆、生日、满月、开业庆典等活动的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如违反上述规定,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对燃放的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收缴。
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可以拨打110积极举报并主动劝阻、制止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
遵化市公安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