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普通参保人
起付标准为9500元,报销比例为8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特困供养人员
起付标准为1900元,报销比例为90% ,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起付标准为2850元,报销比例为85%,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大病保险执行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致,超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大病保险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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